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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设立福利彩票销售场所距离限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8

根据《广东省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管理办法》,专营销售场所与现有专营销售场所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实施最小距离限制,对不同类别的销售场所采取不同的距离保护。为优化站点布局,实现我市福彩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揭阳市福彩中心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对我市设立福利彩票销售场所距离作适当调整,现就设立福利彩票销售场所距离公告如下:

一、距离要求

(一)揭阳市各县(市、区)中心城区24街道1镇(详见下表)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之间距离原则上不小于200米。

揭阳市各县(市、区)中心城区情况表

榕城区

仙桥街道、东升街道、东兴街道、东阳街道、梅云街道、榕华街道、新兴街道、中山街道、西马街道、榕东街道、渔湖街道、溪南街道、凤美街道、京冈街道

14街道

揭东区

曲溪街道、磐东街道

2街道

普宁市

流沙东街道、流沙南街道、流沙西街道、流沙北街道、

池尾街道、燎原街道、大南山街道

7街道

揭西县

河婆街道

1街道

惠来县

惠城镇

1

(二)其他地区的乡镇,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之间距离原则上不小于300米。

二、测量距离方法

在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按市政道路行人正常行走的最短路径,测量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二者之间主要出入口之间的间隔距离。

三、执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448日起开始施行。

 

 

                      揭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44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