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22〕51号)等规定,现将揭阳市民政局2022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市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777万元。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30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8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162号),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我市1777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助学)、残疾人福利、养老服务项目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7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乡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防疫物资及消防设施配置;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
(二)儿童福利项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124万元。主要用于为已被认定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通过为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提供手术和住院治疗、购买特药品、进行体检、实施矫形康复和综合康复,提高残疾孤儿生活自理能力,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三)残疾人福利项目1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完善设施设备。
(四)养老服务项目1367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优化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含开展养老服务的医疗机构)照护服务能力,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至2022年底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40%;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至2022年底乡镇(街道)范围内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不低于23%。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318号),2022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我市321万元。
2022年省级彩票公益金安排补助地市项目321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大儿童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推动我市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救助管理机构环境;推进档案整治问题整改,信息化试点取得成效。
(二)“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231万元。主要用于我市聘请“双百工程”督导人员,建立督导团队,组建服务网络,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社工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实地督导工作,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组织督导人员及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社工开展岗前、专业、政策等培训工作。
(三)殡葬服务设施工作工程“长青计划”项目50万元。主要用于加快推进安葬(放)设施建设,健全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四)“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为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0-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实施手术和住院治疗、购买特殊药品、体检及实施矫形康复和综合康复。
三、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通知(揭市财社〔2022〕62号)、(揭市财社〔2022〕130号)、(揭市财社〔2022〕158号),2022年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共计1254.74万元,其中补助县(市、区)项目资金775.5万元、市本级项目资金329.24万元、残疾人专用基金150万元。
(一)补助县(市、区)项目情况
2022年市福彩公益金补助县(市、区)775.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各县(市、区)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及其他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具体情况如下:
1.养老服务体系项目515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各县(市、区)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完善消防设施。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公办养老机构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
2.婚姻和谐建设2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榕城区婚姻和谐建设,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电子化数据档案,宣传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3.殡葬设施配套项目15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相关县、区实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改善办丧环境,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办丧需求。
4.特困人员购买护理保险项目30.5万元。主要用于为全市特困供养人员身体健康提供保障,购买护理保险。
5.社区“民生微实事”公益项目6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各县(市、区)突出为民服务、群众受益,以基层民生需求为导向,快速解决社区群众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
(二)资助市级项目情况
2022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安排市本级项目共10个,合计金额329.24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养老服务体系-资助揭阳市聚龙湾护理院10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慈善养老和社会工作科实施,资助揭阳市聚龙湾护理院主要用于南粤家政养老护理员培训、养老护理型床位建设、提升消防安全、创建星级养老机构改造升级。
项目联系人:黄少通,联系电话:(0663)8265268。
2.养老服务体系-敬老活动60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慈善养老和社会工作科实施,主要用于对全市特困老人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以及制作养老防诈骗宣传册。活动共上门巡访慰问2100多人,让特困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进一步增进高龄特困人员福祉,广泛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项目联系人:黄少通,联系电话:(0663)8265268。
3.儿童福利和社会福利项目-揭阳市福利院20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慈善养老和社会工作科实施,主要用于对用于支持市福利院开展办公场所修缮,改善该院办公环境,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项目联系人:黄少通,联系电话:(0663)8265268。
4.社会福利项目-因病因灾临时救助及其他扶贫支出13.7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实施,用于解决救助对象因大病造成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家庭困难。通过项目实施,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项目联系人:袁德生,联系电话:(0663)8217805。
5.公益项目-全市地名信息管理系统120.36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科实施,主要用于做好全市地名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维护和数据核查。
项目联系人:方平,联系电话:(0663)8295818。
6.扶持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项目30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实施,主要用于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进一步加大我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项目联系人:陈志平,联系电话:(0663)8217803。
7.婚姻和谐建设项目23.7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实施,主要用于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对婚姻登记纸质历史档案电子化归档,录入全省婚姻登记数据库,提高婚姻登记的专业性。
项目联系人:林雄波,联系电话:(0663)8217807。
8.全市数据专项治理项目14.88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办公室实施,主要用于揭阳市民政数据治理及资金发放监管服务,加强和规范困难群众各项救助资金使用效益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救助能力水平。
项目联系人:江锐涛,联系电话:(0663)8214801。
9.慈善、社工等活动项目7.65万元。由揭阳市民政局慈善养老和社会工作科实施,主要一是用于支持社工服务站(点)建设、制作新设“双百工程”社工服务点标牌,进一步完善社工服务站(点)设施配备,满足社工办公需要;二是用于购买2022年敬老关爱活动慰问帆布袋(社工宣传袋)、拍摄敬老关爱活动宣传视频,在开展特困高龄人员关爱慰问活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社工的群众知晓率和影响力。
项目联系人:黄少通,联系电话:(0663)8265268。
10.养老、救助、孤儿等政策法规普法宣传28.95万元。由揭阳市办公室实施,主要用于拍摄普法宣传视频,印制《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册,提高了群众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收养登记、殡葬改革等民政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切实将民政惠民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给更多的群众,推动民政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项目联系人:江锐涛,联系电话:(0663)8214801。
(三)资助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情况
残疾人专用基金项目150万元。其中5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特殊教育学校完善校园办学环境,加强校园消防安防建设及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为残障学生创造了更优良的学习生活条件,提供了更好的教学服务水平;1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粤东(揭阳)残疾人集中就业培训中心、揭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揭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为残疾人开展知识普及宣传、个性化辅助器具评估、适配等流动服务,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生活困难,促进残疾事业的发展。
揭阳市民政局
2023年6月6日